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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青海省委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学习辅导会

8月20日上午,省政协第四期“政协讲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讲座在省政协27楼会议室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做题为“监察法  新时代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规范”的监察法专题讲座。。会议由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省委主委杜德志主持,民建青海省委常委、秘书长卢军及部分机关干部集中参加了学习。
马怀德教授从我国监察法的设立和制度构建,深入浅出的进行了辅导解读,有侧重地从监察法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的最新制度成果;监察法构建了党统一领导的国家监察体制;监察法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用“留置”取代“双规”,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监察法明确了对监察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对我国监察制度设立的重大意义、重点问题及监察法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进行了详实细致的阐述和解读。他指出,监察法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经验,巩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完善和创新了国家监察制度,对于构建党统一领导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规范。
此次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法治发展道路的一致性,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重大进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监察法,对推动国家发展进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整个讲座立意高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
通过讲座辅导学习,使机关干部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了监察法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学习监察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家表示,要深刻领悟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强意志,公权领域“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对全体公职人员严管厚爱的组织关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履职尽责,体现民主党派成员的责任与担当,从严要求自己,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民建青海省委的各项工作。

(撰写:李莉芳)

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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