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省司法厅规划建设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青海法网”,并完成了与“中国法网”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有效扩大“12348青海法网”的覆盖面,推进“互联网+普法”工作,现就做好“12348青海法网”的推广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积极利用“12348青海法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动员本地区、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关注使用“12348青海法网”网站和移动客户端。
二、各部门要主动将“12348青海法网”网址和移动端二维码链接至本地区、本部门开办的各类政务网站和官方网站,为社会群众和本部门工作人员使用“12348青海法网”提供便捷通道。各地区、各部门主动链接情况将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新媒体普法的重要依据纳入全省年度普法考核和普法阶段性督查考评中进行评分。
三、在推广使用“12348 青海法网”的过程中,对于网站建设和管理服务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司法厅反馈,共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建设。
“12348青海法网”网站链接地址:
http://qh.12348.gov.cn/
“12348青海法网”客户端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