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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周学第3期《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

编者按:我国从1985年起实施5年一轮的普法计划,至今已经走过35年,完成了七个五年普法计划。“八五”普法规划是新一轮全民普法规划,是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从今日起,我们设立“八五普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周学》栏目,供广大会员学习,力求提升普法的实效性,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上下足功夫,真正实现公民法治素养整体质的提升。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理论逻辑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光辉范例,彰显出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逻辑。

“在人类思想史上,没有一种思想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人类产生了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博大精深,内含着丰富的法治理论。它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深刻揭示了法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内在联系、法与国家和政权之间的必然联系、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联系、法在不同社会形态和国家类型中的不同功能和价值。他们深入法现象内部和法实践,拨云见日般地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质、特征及发展规律,创建了科学的法治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传承马克思主义,强调要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以新的时代内涵”②。习近平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原理回答实践之问、时代之问、人类之问,树立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典范。习近平的重要论著和讲话充分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融贯着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政党学说、法律观、法治观、民主观、权利观、权力观、法治文明论等国家和法治原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得到了充分释放,人民性和实践性得到了充分贯彻,开放性和时代性得到了充分彰显。

20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以守正创新的科学精神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理论精髓,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的实践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他所提出并深刻阐述的“十一个坚持”,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创造性发展,为党和人民在新时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历史逻辑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在实践探索中生成、在理论创新中升华的思想创造,也是在历史中传承和凝练的思想精华。习近平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和价值论,深度考察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历史,深刻把握人类法治文明进步的规律,深层汲取中华法治文明和世界法治文明的精华,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富有时空穿透力和历史厚重感。

习近平善于在历史考察和反思中温故知新,牢记历史经验、历史教训、历史警示,为厉行法治、奉法强国提供坚实的历史依据。他指出,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从世界历史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从人类政治文明史看,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一个基本问题,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从当今世界看,法治逐渐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共同选择,但其具体模式千差万别。

习近平全面总结和反思近代以来中国民主法治曲折前行的宝贵经验和惨痛教训,深刻揭示出法治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的历史逻辑,指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①对这一历史逻辑的揭示和论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以历史的证明力和理论的解释力坚定了党和人民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和决心。

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中华民族自古至今绵延不断的治理智慧。习近平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方法论,深入研究中华法治文明、传统法律文化和法治思想,包括从先秦思想家到清末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从商鞅变法、贞观之治、王安石变法、张居正变法到清末变法图强运动,从秦律、汉律、唐律到“六法全书”,从中国古代的朝廷制度、郡县制度、土地制度、税赋制度、盐铁专卖制度、科举制度、监察制度、军事制度到近现代中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法理精华进行了批判性继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澄清了近代以来历史虚无主义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错误认识,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精髓得到传承和弘扬,使法治的中国精神和民族特色得以彰显,极大地增强了中国人民在法治和国家治理上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信。

习近平法治思想满怀深情、实事求是地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探索建设新民主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治,开启社会主义法治新纪元、开辟依法治国新时期、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历史成就和创新理论。从“五四宪法”到2018年新修改的宪法;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党越来越深刻认识到治国理须臾离不开法治。

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深耕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土壤,又撷取于世界法治文明园林,吸纳了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凝结着人类共同的治理智慧。习近平强调指出,我们既要“用鲜活丰富的当代中国实践来推动马克思主义发展”,也需要“用宽广视野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坚持在改革中守正出新、不断超越自己,在开放中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己”,“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习近平法治思想博采中外哲学社会科学之智识,汲取人类社会积淀的思想养分,凝聚了极其珍贵的多元性法治文明元素,具有宽阔的知识视野、厚重的理论品质、强大的思维力量。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三个逻辑是内在融贯、有机统一的,共同深刻地揭示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来自经验的沉淀、理性的凝结、历史的淬炼,共同诠释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生命力、理论创造力和历史解释力,是顺应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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