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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健全政党协商制度推动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
——以青海省为例

编者按:2016年7月16日,民建中央理论研讨会议暨理论研究委员会扩大会议开幕式在云南昆明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民建中央副主席宋海,民建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吴晓青,民建中央副主席、民建北京市委主委王永庆出席会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民建云南省委主委高峰代表民建云南省委致辞。民建陕西省委主委、民建中央理论研究委员会主任李冬玉主持开幕式。会议特邀全国19名论文作者参加,我省报送论文作者史海峰参会并作了发言。特将论文全文刊发,供各位会员学习交流。

发展和健全政党协商制度

推动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

——以青海省为例

史海峰

 

习近平同志在2016年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伟大政治创造。我们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新形势下,如何积极参与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党协商,为推动实现“四个全面”和“两个一百年”的战略目标中发挥作用,已经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各民主党派的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和理论课题。

一、政党协商的确立和发展。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纷纷通电或发表公告,热烈响应中共中央的历史性号召。这在多党合作发展史上,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为中国民主政治和政党协商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拉开了序幕;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从此中国历史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民主党派成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参加新的国家政权活动的参政党。各民主党派的参与政党协商的参政地位由此确定;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提出并确定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极大的推动了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党协商中发挥作用;1979年1月,邓小平会见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周叔弢、古耕虞五位民建、工商界领导人, 就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等问题探讨座谈,对改革开放之后的政党协商作出了表率;1989年底,中共中央经与各民主党派充分协商后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5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

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十七大报告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十二届全国政协组成后,加快了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着力丰富和完善“协商民主”的形式和渠道,审议通过了《双周协商座谈会工作办法》。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为民主党派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进程中更好地推动自身建设和发挥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职责和使命,对于完善我国政党协商制度、推动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创新发展产生了新的更深远的影响。

二、青海民建积极参与政治协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联系沟通,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效果。近年来,青海省各民主党派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围绕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认真考察调研,踊跃建言献策。省委会领导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的通报会和省政协组织的专题协商会,就“三基建设”、“依法治省”、“生态文明”、“十三五”规划等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肯定。民建青海省委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发挥独特的政治优势,加强与民建中央、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和参政议政需求。多次邀请会中央领导及各级政府部门专家来青海调研,提高了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工作的效果。2010年以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两次率民建中央考察团有关专家来到青海,与民建青海省委一道就“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试验区生态补偿机制”、“帮助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发展”等课题在青海省海南、黄南等民族自治州开展调研。在民建中央和民建青海省委的共同努力下,民建《关于加快健全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试验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议》的调研报告,得到温家宝总理的批示,同年1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2011年,民建青海省委经过充分调研,提出了《关于明确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投资实物工作量标准的建议》。7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再次来青海调研。民建青海省委主委高云龙为此向陈昌智副委员长作了专题汇报,陈昌智副委员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建议上报中共中央有关领导。同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针对建议作出批示;

2015年,民建青海省委重点围绕第六次西藏工作会议的相关课题,确定调研方向。围绕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与省发改委、省三江源保护办公室等部门多次座谈协商,通过多方了解情况和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设立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的建议》报告,并将报告发给政府相关部门及会内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会中央调研部领导还协调有关基金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民建青海省委主委王舰就课题向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马培华多次进行专题汇报,从国家高度提出了修改意见;6月,民建中央就“设立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到我省调研,省发改委三江源保护办公室负责同志应邀参加调研,与民建中央调研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最终省委会形成了《关于加强三江源保护拯救“中华水塔”的建议》,目前已通过民建中央上报国务院领导。

几年来,随着民建青海省委“东部城市群建设”、“ 深度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 加快多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等一批涉及经济协调发展、城乡建设、产业培育、生态保护和建设、财税政策、土地开发整理、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调研课题得到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加快和促进了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民建青海省委通过加大调研课题推进力度的协商方式,使青海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绿色和谐生态建设得到大力发展。

(二)完善制度,为推动政治协商提供制度保障。

2005年以来,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连续出台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共青海省委同省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实施办法》、《关于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与重大课题调研的办法》等6个制度性文件,规范了政治协商,扩大了协商范围拓宽了民主党派知情渠道,建立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的党同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机制。具体来讲,一是青海省逐步形成了“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党派中央同党派省委“直通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这对推动青海政党协商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树立民建的良好形象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二是政治协商有新突破。重大人事安排和重大决策都做到事前协商、事后通报,让民主党派知情献策、知情出力、凝心聚力、共推发展。青海省各民主党派就“十三五”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就业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广泛交流思想,凝聚共识、减少分歧,较好地起到了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作用,使政党协商的效果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三是政党协商有新举措。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渠道和形式听取党派建议,对于党派的提案建议,政府部门有采纳、有回复、有办理,使政党协商的效果得到了最大体现。

同时,民建青海省委在民建中央和中共青海省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商能力,为政党协商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了建立长效的良性促进机制,民建青海省委调整成立了九个专门委员会,专委会划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通过吸收各领域的会员专家,使专委会的基础更加广泛。2014年,民建青海省委制定和完善了《调研课题管理办法》、《提案工作管理条例》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和社情民意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调研课题和社情民意征集、采用、上报、奖励等程序。同时不断丰富调研形式,通过课题招标、成果征选、选题论证会、重点成果研讨会等形式,提高调研成果质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承担中标课题的调研任务,省委会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专委会根据各自的优势和特点,从公布的课题中选题或自拟调研课题申报。有些课题由省委会主委、副主委亲自参与,各专委会整合会员、专家资源组建课题组,负责协调工作。省委会对立项课题实行分级分类上下联动的动态管理模式,已经形成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广泛筛选,优中选优,确保目标课题的顺利完成的良性机制。2013年,民建青海省委被民建中央评为社情民意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9月,民建青海省委经济专委会被民建中央评为“优秀专委会”。

(三)创新工作方式,确保政治协商实效。

民建会员中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是参政议政的重要人力资源。民建青海省委通过加强与他们的联系沟通,组织大量的考察、调研、座谈等活动,引导和推动他们深入基层。几年来,民建青海省委先后组织会内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由省政协领导和各专委会牵头及民建青海省委重点调研课题在内的的40余项调研。通过密度大、层次高、深入扎实的调研,会内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能力得到加强,他们在党外人士通报会和省两会的提案、议案的质量都得到很大提高,政治协商的效果明显。同时,民建青海省委把队伍建设与参政议政实践紧密结合,拓展会员参与政治协商的思路和视野,通过提案和参政议政座谈会等形式,围绕宏观形势、中央关注的热点等,提高提案和信息的宏观性、前瞻性。民建青海省委在骨干会员中开展针对性约稿,对一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性较强的热点问题,采用定向约稿方式,提高提案和信息的质量和水平。民建青海省委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和推荐会内骨干和专家学者参加由省委、省政府组织的经济形势分析、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专题报告会,为会员知情参政提供支持和帮助。2015年9月,省委会邀请到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来青作了题为《上海自贸区创新驱动拓展升级》的专题讲座。

民建青海省委针对换届后会员撰写提案、社情民意经验不足的的新情况,定期举办参政议政培训班,讲解参政议政工作基本知识,提高会员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挖掘参政议政人才。在民建西宁市委、省直各基层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建立了参政议政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批中青年参政议政积极分子、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的会员被纳入人才库。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注重发挥特约信息员和专职信息员两支队伍的作用。我们在广大会员中经过支部推荐,组织考察,择优选出具有广泛代表性、文字表达能力强、政治文化素质高的会员担任民建青海省特邀信息员。省委会召开社情民意信息员培训工作会议,邀请青海省政协副秘书长和青海省民族大学文学院专家就如何撰写社情民意和宣传新闻稿件进行了辅导讲座。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打造出了懂政策、善参政、摸得清实底、想得出真招的参政议政人才队伍,夯实了人才队伍,确保了政治协商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政治协商工作良好氛围。

民建青海省委依托各类平台,以网站和《青海民建》刊物为阵地,为会员交流思想、沟通信息,汇聚广大会员的智力优势。这种做法,既保持与骨干会员之间联系渠道的畅通,又促使新的参政议政积极分子迅速成长。《青海民建》每一期都精选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在会刊刊登,为会员提供学习交流平台,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了会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凝聚了共识,增强了能力。

三、当前推进政党协商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一)政治共识和人才队伍还需加强。首先,青海省各民主党派成员存在着趋同性的问题,成员构成以地域划分主要集中在以西宁市为中心的东部农业区周边,以行业划分则主要集中在3所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中,以学历划分硕士以上的党派成员占比较低,民主党派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在青海省得不到真正的体现,党派开展政党协商的人才基础不够夯实。其次,青海民建会员中绝大多数会员是2005年后加入的,他们见识广,思维活跃,政治参与意识强,已成为重要的骨干力量。但是由于在组织中接受政治思想教育的时间有限,致使部分会员对民建优良传统和会章以及参与政治协商的内容、途径、方式等了解不深,政治联盟意识、团结合作意识、组织纪律意识等都显得较为淡薄,爱国、爱党、爱会的热情较为薄弱,与新形势下党派成员应有的参政党意识还存在较大差距。第三,中高层次政治人才结构和综合素质仍需改善和提高,各领域成就突出的旗帜性人物及具备丰富社会行政管理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总量有待扩大。第四,党外干部的锻炼、晋升阶梯较少,机关干部交流挂职学习机会少,很难参与到地方和政府的实际工作,交流机制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机制还有待健全。

(二)参政议政工作机制不完善。首先,高素质复合型的参政议政人才匮乏、后备干部人才不足、各级组织领导配置不合理现象还大量存在。有些领导从思想上对民主党派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从思想上认识不够,在会内的感染力和号召力不是很强。班子成员肩负着单位业务工作和党派工作双重担子,往往在会务工作上难以兼顾。会领导在参加高层协商时所提的建议多见广度少见深度,大部分的建言献策多停留在浅层面上,影响了政党协商的效果;其次,知情渠道缺乏制度保障。省委会机关与党政各级组织和部门的协商沟通联系缺乏可操作性的运行机制保障,省委会对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知情不足、了解不深,造成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视野狭窄专业性不强,严重制约了政党协商作用的发挥;第三,部分政府部门对民主党派提出的建议、意见重答复,轻落实,提案办理的单位答复格式化、形式化,有些甚至就是本单位年度的工作报告;第四,会员中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缺乏参政党责任感和参政议政能力,对党的方针政策和专业学习不够,在提出建议、意见时就有些人云我云,甚至出现说外行话的现象。许多会员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不高,调研报告和提案、信息没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质量还亟待加强。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参加高层协商、党外人士协商座谈会和省两会时基本不发言也不写提案和议案,最终影响了民建在青海省的整体形象和政党协商的效果和水平;第五,参与政治协商未能形成整体合力。参与政治协商主要靠会领导或旗帜性人物个别参与政治协商、谏言献策,会员的作用和积极性发挥的不够,同时省委会对重大课题的跟踪调研工作和持续关注不够,未能形成群策群力地发挥民建的整体功能;第六,党外协商座谈会和专题调研座谈会不够规范,影响了政党协商的效果。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专题调研座谈会是实现这个部署的重要步骤。协商座谈会应保持会议规格,中共党委、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应参加座谈会,从而体现政党协商的权威性;座谈会所选议题应选择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同时应结合民主党派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组织开展的专题调研,从而体现政党协商的实效性;调研建言主要以调研报告的形式呈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调研时存在与政府有关部门通气不够、联系不紧,政党协商的互动性不强,唱“独角戏”的情况较为普遍。

(三)、对民主党派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待提高。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许多地区属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各党派在这些民族地区没有基层组织,导致省级党派组织对民族地区开展民生、生态、民族工作的情况不太了解、不太知情,就更加谈不上就这些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提出富有价值的建言献策,这就必然降低政治协商的效果。同时,由于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的跟进,许多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多年没有系统参加过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教学专题课,造成统战意识较为淡薄,对党的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理论政策不了解或知之甚少,影响了协商工作的开展。

四、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和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政党协商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政党协商的发展与健全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发展。

(一)、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做好政党协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中发 [2015]3号文件),制定青海省《政党协商实施意见》,明确政党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完善协商的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协商工作的领导,继续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同民主党派对口联系,为民主党派知情出力创造条件。不断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协商的能力直接决定协商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中共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首先要提高协商能力,带头学习掌握政党协商理论,把握政党协商工作规律,熟悉政党协商工作方法,努力成为政党协商的积极组织者、有力促进者、自觉实践者。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帮助民主党派扩大知情渠道,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加强调查研究,力求对策建议更有分量。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协助民主党派进一步优化选题,提高重点考察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议政建言工作机制,建立具有民主党派特色的智库;加强提案、议案、信息的反馈机制。反馈是协商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协商结果的重要保证,是政党协商成效的重要体现。要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对民主党派在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办理意见,尽快交付有关部门落实,并通过书面、会议等形式,及时向民主党派反馈办理采纳情况,不能落实的要说明情况,要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省委、省政府应逐步建立检查和考核的机制。由党委牵头,政协和各党派参加,定时组织对协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并作为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拓宽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聘任特约人员的领域,明确特约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党委和政府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执法监督检查及其他专项检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协商座谈会和专题调研座谈会制度,提升政党协商成效。 继续完善青海省关于协商座谈会、专题调研座谈会制度,注重发挥民主党派组织化作用,对党外人士座谈会、专题调研座谈会的议题安排、参加部门及人员等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细化各种形式政党协商的实施步骤和工作流程,党委和政府每年年初都要研究提出全年协商计划,与民主党派商定议题、时间、形式、参加范围。每次会议协商前,要给民主党派提供充足时间阅读材料、集体研究问题,用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保障协商发挥效用。使政党协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建立健全参政党知情参政机制、信息交流机制及反馈机制,进一步扩大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知情的范围、渠道、广度和深度,增强沟通通报的信息时效性,包括规范对口联系单位部门的信息通报沟通中的职责和权利。在做好日常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增加协商密度,提升协商层次,从而打通民主党派、政协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协商成效。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党协商的能力。

陈昌智主席在民建十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民建总结经验,初步探索出民建建设发展规律,即政治纲领的与时俱进,引领民建的前进方向;思想建设的与时俱进,保证民建的健康发展;履职能力的与时俱进,巩固民建的参政党地位。凝练出“爱国、民主、建设、团结、创新、奉献”的共同价值理念。民建青海省委要按照“三个与时俱进”和“六个共同价值理念”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推动和促进政党协商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发展。

第一,要加强思想建设。当前,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锋交融更加频繁和便捷,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无时无刻都在发生着。经济发展正在经受严重考验,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走进了“深水区”,社会价值日趋多样,社会意识多元化的碰撞激荡更加剧烈。青海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也会受到这种复杂形势的影响,面临着各种思想意识、各种文化和价值观念的诱惑。思想建设首要的是要抓“方向”,要把握共同性,切实加强思想认同感教育,要使会员内心真正认同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民建青海省委要主动加强同民建中央,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符合民建发展要求的常态化交流、学习、培养、锻炼机制。通过这些方式,为会员争取学习机会,夯实会员“爱国、民主、建设、团结、创新、奉献”的共同的政治理想、共同的奋斗目标,坚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基础。我们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所有工作的首要位置,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和加强协商民主的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会章、会史和会的优良传统活动,引导广大会员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坚定信念,不断夯实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化建设、程序化运行、规范化管理。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使专委会更好发挥作用,为省委会参政议政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制定和完善一系列适用于民建特点的,科学、公正、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这些制度应包括优秀人才选拔培养、组织提案形成、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等制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制度等。

第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队伍建设中首先要坚持质量观,把好入口关,并逐步建立清退机制,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其次要以提高代表性人士参加高层协商和履行职能为目标,完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考察调研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人才资源整合,推动参政议政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政党协商能力的整体提高。

第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学习领悟中共中央、民建中央和省委在各次会议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清楚知晓民主党派新增职能“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党协商”。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代表人物的政治信念、优良传统和道德情操。要把加强领导集体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把会前充分沟通和会议集体研究结合起来,把发挥班子个人作用与集体决策结合起来。要通过各种学习和锻炼,进一步从整体上提高党派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以及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机制,提高政党协商的实效。一是树立参政为民理念。参政为民是民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体现“爱国、民主、建设、团结、创新、奉献”的共同价值理念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我们要进一步树立参政为民的理念,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优势,着眼实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凝聚广泛共识,发挥智库作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角度,深入实际认真调研,经过科学分析形成提案、议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多向省委、省政府建有用之言,勤献有效之策,使政党协商的效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协商议题,就绿色发展、创新驱动、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等方面确定重点课题,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反映实情,认真提出意见建议。完善参政议政的选题、成果激励和反馈机制。把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会员充实到专委会中来,切实发挥专委会参政议政主力军作用。同时做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大会发言工作。向全国、省“两会”和省政协常委会、专题协商会、月协商会等提交有水平、有影响的提案和发言,确保政治协商的实效;三是通过调研,逐步建立完善一个能够充分调动青海民建整体力量和优势的参政议政课题和成果共享的体制。通过全方位的联动机制整合资源,有效地让广大会员参与到政治协商当中,增强会员的政治责任感。四是建立参政议政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参政议政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经费保证等方面作出倾斜,把专业水平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具有创新思维的会员充实到各专门委员会中,提高参政议政质量。继续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每年要举办全省信息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社情民意信息质量和水平。就专题信息向骨干会员约稿,拓展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质量。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机构,青海民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贯彻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想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按照陈昌智主席 “三个与时俱进” 和 “六个共同价值理念” 的要求,加大自身建设力度,增强主动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努力健全机制,打造队伍,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系的问题开展调研,不断提高政党协商能力,为推动青

海省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撰写:史海峰)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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