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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青海省委参加《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制定情况政党协商会议

2023年8月9日上午,省委统战部召开《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制定情况政党协商会议。会议由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班果主持。省委统战部常委副部长李国忠,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赵宏强,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负责同志,省垣无党派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会议。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赵宏强首先通报了《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制定情况。随后,与会党外人士围绕《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王舰主委代表民建青海省委参加会议。在会议上王舰表示,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后,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高度重视推进乡村振兴立法工作,在《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制定过程中,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彰显了省人大常委会的使命和担当。草案体例结构规范,文字表述精练,具有青海特色,民建青海省委对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完全赞同。


围绕《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王舰代表民建青海省委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加大科技对乡村振兴的支撑力度。面向农村基层人才需求,大力培育农业农村科技人才,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培养一批热爱农村、专业技术过硬的基层农技人员;大力开展以高素质农民培育为主的人才培训,分层分类分模块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推动农业科研教学机构和有较强科技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参与农业科技服务,不断满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个性化的技术服务需求。


二是以特色小镇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从我省特色小镇建设实践来看,特色小镇建设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现代经济体系深入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等方面作用显著,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村产业振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此,建议深入研究特色小镇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在《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中体现特色小镇的独特价值和重要作用。


三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夯实乡村振兴基础。通过进一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发公益性岗位,保障农牧民在保护生态的同时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维持基本生活,推动牧民从草原利用者转变为生态守护者、获益者,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会议指出,将条例制定情况作为政党协商的重要内容,目的是确保党外人士知情明政,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职能优势,使政党协商有效服务立法决策。近年来,我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乡村振兴事业深入调研、积极建言,形成了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参政议政成果,为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实现乡村振兴,任重而道远,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深度、有分量的意见建议,为推动我省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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