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每年自产蔬菜84万吨,从外省购进蔬菜140-150万吨,且消耗量以每年8%的速度增长。因此,蔬菜的食用是否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蔬菜是百姓餐桌上每天必备的食品,而农药是提高蔬菜产量、防治病虫害的重要手段,对蔬菜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蔬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农药残留问题,正因为如此,蔬菜农药残留带来的危害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
我国是生产和使用农药的大国,蔬菜农药残留问题普遍存在。据农业部抽样调查发现,农药残留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除大白菜外其他品种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不足七成。其中卫生部、农业部明文规定严禁使用的高毒农药占有相当比例。2005年,农业部农产品质监检中心(乌鲁木齐)对西宁市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了第一次蔬菜农药残留状况抽检,农药残留超标率平均为13.7%,较2004年上升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列第32位(倒数第6位),西宁地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不容忽视,形势十分严峻。
农药残留危害极大。水果、蔬菜农药残留已对西宁市百姓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据专家介绍,全国每年有数万人因农药中毒,死亡达数千人,其中大部分中毒者是由蔬菜中的过量残留农药引出的。不仅如此,实验证实,农药对人体有致畸、致癌作用,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恶性肿瘤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与蔬菜中的农药残留不无关系,农药残留作为毒性物质有足以改变遗传基因的力量,导致胎儿的畸形,这种力量远比烟酒的危害大的多,目前我国胎儿的畸形率仍在3%至5%左右。农药残留超标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目前用于蔬菜的农药有300多种,大部分不易分解,一旦农药残留在蔬菜表面,就很难去除。因此,农产品食用安全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到了必须要解决的地步。
农药残留为何居高不下,究其原因:
一、由于农民缺乏科学使用农药的知识,片面追求产量而导致盲目、超量使用农药。菜农为防治病虫害而给蔬菜施药,本无可厚非,关键是如何科学合理施药。据了解,为满足市场需求,四季供应鲜菜,目前生产单位普遍采用温棚种菜。温棚内湿度大、温度高,因而大棚蔬菜很容易"上虫",菜农们不得不经常喷洒农药。我省菜农经验证实,过去不用温棚种菜时,一季菜只需打二到三次药,如今每三五天就得打一次药。由于温棚的通风条件远不如露天,蔬菜上的农药难以挥发,随着施药次数的增加,沉积在蔬菜上的农药量就会越来越多。为了使上市之前的蔬菜不再生虫,菜农们尽量将安全间隔期缩短,有关部门规定,施药后3-7天,蔬菜才可以采摘上市,而许多菜农不按规定去做,往往是今天施药,明天就采收上市,尤其一些时令菜,价格随着市场需求浮动,只要市场价格好,立即就摘。食用了这样的瓜菜,中毒就在所难免了。
二、农资市场监管不严,致使许多违禁农药在农村市场有售。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是导致西宁地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施用高毒、禁用农药也是造成食用者中毒的主要原因。而我省农村农资市场不健全,一些流动商贩出没于乡村,出售各种价格低廉、高毒的农药,导致我省蔬菜农药残留偏高。
三、我省市场还没有实行蔬菜销售的准入制度,致使各种不合格的蔬菜大量流入蔬菜批发市场。据统计我省现有各类农贸市场140多家,没有一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由于蔬菜市场监测机制不健全,难以控制流通环节,造成大量的外地不合格蔬菜流入我省各市场。市场抽检的数据表明,外省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比例大大高于本地产蔬菜,蔬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超标率平均为6.46%,批发市场超标率平均为13.45%。而在商品菜中,本地菜仅占17-18%,80%的蔬菜需要从外省调入。农业部从2003年开始在37个大中城市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我省西宁市被确定为"例行监测"城市之一,西宁市是37个例行监测城市中唯一没有检测机构和没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省会城市。目前,海湖路蔬菜批发市场虽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点",但由于缺乏经费,一直不能正常开展检测工作。
几点建议:
一、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对市场流通的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检测监管。对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如海湖路市场)设有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对市场内出售的蔬菜进行抽检,抽检合格方可出售,这是对市民菜篮子产品的第一道严格把关。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为各城区配备流动检测车,配置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由工商执法及专业检测人员依据《蔬菜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测定方法》对城区交易市场内的蔬菜经常进行随机抽查,对农药残留严重超标的蔬菜立即责令退出市场。
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强调"截毒""禁毒"的同时,更应重视怎样帮助、指导菜农走出"禁区",如加速生物农药的生产和推广,积极提供物质条件帮助菜农进行科学种植等,这样才是真正从源头"截毒"。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了蔬菜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既要建立健全农药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对产前、产中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国家明文规定的严禁在蔬菜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督查处力度,又应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促进蔬菜种植产业化,改变蔬菜粗放经营模式,从生产环节入手,控制市场源头,严把市场准入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
三、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所需机构、设施、经费落到实处,首先让蔬菜批发市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点"能正常开展抽检工作,尽快建立农贸市场和超市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把纳税人的钱,首先用在保障纳税人生命安全上。
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首先在省城西宁进行农药残留监控试点,尽快制定《西宁市加强农药及农副产品残留农药监测管理暂行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明确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级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监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农药和农副产品残留农药的监督管理和监测工作。
五、、加强宣传,要重点宣传报道工作成效、经验和发布监测信息。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科学消费,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制定适宜西宁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办法,建立统一、权威的官方披露渠道,推动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规范化。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时间表,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
六、推行市场准入制度,要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建立产销合作机制,大力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产品标识管理,建立农产品产地编码、产销档案,引导经营单位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制度,鼓励经营单位通过协议、合同等形式建立无公害生产基地,以及利用例行监测结果追溯源头等方法。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集中精力,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统筹兼顾,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既定的监管措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到实处,早日让全省人民吃上放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