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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优秀会员、先进集体的通知

(2015年4月21日民建青海省委六届十三次常委会通过)

西宁市委、省直各支部:

为纪念民建成立70周年,进一步调动我省各级组织、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民建青海省委六届十三次常委会的部署,民建青海省委决定表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会员及参政议政积极分子、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的推荐条件。认真学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心会务工作,团结同志,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所联系的会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1、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2、立足本职,在本行业、本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3、长期以来热心会务工作,积极参加民建组织的各项活动,推荐和培养优秀人才入会。

(二)先进支部和专门委员会推荐条件。认真贯彻《民建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按照把基层组织建设成“自我教育的学校、团结互助的集体、参政议政的桥梁、培养人才的基地”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密切结合实际,团结带领会员履行会章规定的基本职能并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的:

1、基层组织活动积极、内容形式多样,组织发展中注重吸收和培养优秀人才;

2、积极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工作有实效;

3、长期以来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带领会员积极参与省委会的参政议政及社会服务工作;

4、专委会每年组织成员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被省委会采纳。

 

二、评选候选名额

省委会根据民建青海省支部数和各基层组织的会员数,确定拟推荐先进支部12 个、先进专门委员会2个,优秀会员40名、参政议政积极分子50名、社会服务先进个人15名。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候选人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支部认真组织,按照相关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原则,确定拟候选人人选,并填写登记表。

(二)申报材料字数要求:个人材料字数1000-2000字,集体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

(三)登记表请于2015年6月1日前报(发)送省委会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

(四)候选人员名单由民建青海省委组织部汇总,上报主委办公会审议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登记表可复印。

(二)联系人:杨慧玲  高峰  电话:6308835(传真)通信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1号,民建青海省委组织部

邮编:810000(请发挂号信)

电子信箱:460501319@qq.com

 

附件:

1、民建青海省优秀会员(候选)登记表

2、民建青海省参政议政积极分子(候选)登记表

3、民建青海省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候选)登记表

4、民建青海省先进支部(候选)登记表

5、民建青海省先进专门委员会(候选)登记表 

附件下载:70周年表彰方案附件1-5.doc

2015-12-07


 
通讯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1号 民建青海省委 邮编:810008 传真:6306846 电子邮箱:qhmj_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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