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征集评比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现青海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省档案局与青海日报社、西宁晚报社等新闻媒体共同举办以“青海记忆•我眼中的大美青海”为主题的图片征集评比活动。
一、组织领导
活动由省档案局、青海日报社、西宁晚报社共同举办,成立征集评比活动工作小组,组长由省档案局、青海日报社、西宁晚报社报社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征集、评比、发布等工作。
二、工作步骤
筹备阶段:报请厅领导同意,与青海日报社、西宁晚报社协商确定,图片征集评比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阶段:在青海日报、西宁晚报、青报青媒发布图片征集公告,向全社会公布征集范围、标准和要求。
评审阶段:组织知名专家组成评委,对征集图片评审。计划评选出一等奖 10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20名,奖励500元;三等奖50名,奖励200元。向获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由省档案局(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获奖摄影作品在青海日报、西宁晚报刊发。
三、图片要求
征集图片分城市建设、人文景观、民俗文化、风光摄影、人物、新闻照片和历史照片,展示我省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巨大变化,反映群众日常生活的变化,展示各行各业发展历程、重要历史事件。
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参赛摄影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展图片必须保证无版权争议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和其他侵权纠纷的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作品以同一物影、同一角度、不同年份拍摄的具有鲜明对比性的照片为佳;但也可以是仅反映某一时期的某一照片。
参赛作品的内容要格调高雅、健康、文明、和谐。应真实记录事件发展的历程,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图片资料。
四、活动时间:10月19日--- 12月30日
五、活动方式:
征集评比作品请于2016年11月20 日前邮寄青海省档案局(馆)保管利用处铁鸿丽收。邮政编码:810000,邮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6号。邮箱545636673@qq.com(数码照片网络投稿使用)。
六、活动声明:
征集评比的作品必须有创作者简介(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及作品清单。作品要拟定标题、拍摄时间、地点。
参与本次活动的作品遵守活动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七、咨询电话:0971—8482455 13519749012
0971-8482463 13997086960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