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西宁市委、省直属各支部: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10月27日于北京胜利闭幕,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这次会议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省委会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要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党为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四个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一、充分认识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是这次全会的鲜明主题。六中全会制定准则、修订条例,正是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大安排。这两个文件既深刻汲取了中共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又全面总结了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这次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这对维护中共中央权威、维护中共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全面部署,精心组织,要将其作为“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共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巩固团结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立足民建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发挥参政党作用
面对世界发展新格局、全面小康新任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要继续保持和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提高本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的能力与水平,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汇聚正能量。要自觉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实际情况,就经济运行中的一些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共性问题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建言献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敢于坚持正确意见,讲真话、建诤言,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勇于提出建议和批评,帮助中共查找不足、解决问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举措添助力、增合力。当前,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对脱贫攻坚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是中共中央赋予各民主党派的一项新任务,是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领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坚决完成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更大作用。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民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要认真学习借鉴执政党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实现民建事业新发展。要紧扣新的历史特点,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努力把民建建设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继承和弘扬“五个坚持”的优良传统,更加自觉地把握和运用“三个与时俱进”的参政党建设发展规律,大力倡导、培育和践行“爱国、民主、建设、团结、创新、奉献”的共同价值理念,着力推进思想建会、人才强会、特色立会、制度治会,全面提升本会自身建设的水平。换届工作是当前本会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个关键环节,对深入搞好政治交接,继续加强会的自身建设至关重要。各地组织特别是会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换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严格把好纪律关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会内监督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确保换届工作圆满成功,推动民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民建青海省委
二О一六年十二月六日